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两部门:实施个税申报信用承诺制 将惩戒严重失信人

两部门:实施个税申报信用承诺制 将惩戒严重失信人
2019-08-28 16:01:42 中国网

原标题:中国发布丨两部门:全面实施个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将联合惩戒个税严重失信当事人

中国网8月28日讯(记者金慧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明确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提出,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税务部门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等表单中设立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承诺书,纳税人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守信承诺。信用承诺的履行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提醒和引导纳税人重视自身纳税信用,并视情况予以失信惩戒。

税务总局以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为唯一标识,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记录、违反信用承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为重点,研究制定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的制度办法,全面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采集、记录、查询、应用、修复、安全管理和权益维护机制,依法依规采集和评价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形成全国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库,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部门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