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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2)

国家将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2)
2019-10-11 09:08:39 经济日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9月1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划转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

目前划转情况如何呢?经济日报记者从此次会议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开展了划转试点工作。其中,中央层面,首先在中国联通等3家中央管理企业,中国再保险等2家中央金融机构开展划转试点。

试点完成后,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进一步加大划转工作力度,并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又分两批对50家中央管理企业和12家中央金融机构实施了划转。目前,共完成三批67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工作,划转国有资本总额约8601亿元。其中,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工作已基本完成。

在地方层面,2018年浙江、云南两省也报经国务院批准开展了划转试点工作,截至2018年底,两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浙江省选择40家企业试点,划转国有资本158亿元;云南省选择13家省属企业试点,划转国有资本185亿元。

除试点省份外,其他省份也开展了划转前期准备工作,为下一步实施划转奠定了基础。如辽宁、吉林等25个省份对本省国有企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广西、贵州等21个省份已起草了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四川、新疆等4个省份的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已印发;内蒙古、安徽等9个省份已经成立或选定了划转承接主体等。

“划转试点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同时,由于划转涉及面广,企业情况复杂,实施中也陆续反映出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的事项。为此,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逐一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形成了《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刘昆介绍,《操作办法》解决的核心事项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到底划哪些、具体怎么划;二是划转后的管理和配套政策。《操作办法》的印发为下一步全面推开划转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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