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考察组如实向县委汇报了钟、宛二人拒绝接受工作安排的情况。钟尚敏、宛辛勤的行为触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县纪委随即介入调查。经绥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钟尚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宛辛勤全县通报问责,并建议县政府将其调离县财政局。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绥江县纪委监委今年6月对此事定性为:县财政局职工钟尚敏、宛辛勤两名同志以个人利益为重,不服从组织人事安排,借口个人家庭、身体等原因,向组织讨价还价,损害了组织威信,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同时,绥江县财政局党组因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在组织选人用人过程中出现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受到全县通报问责处理。
今年6月,绥江县纪委监委微信公号“清风绥江”谈到警示启示时指出,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一些党员、干部,他们缺乏大局意识,没有担当精神,工作太辛苦的不愿干,条件艰苦的地方不愿去,待遇不好单位的没兴趣……等等。这种对组织安排讨价还价、对工作岗位挑三拣四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严厉惩处。
7月19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介绍,处分决定下达之后,本着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县财政局党组负责人多次与钟、宛二人谈话,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力图帮助她们从根本上纠正错误认识。
7月9日,绥江县纪委对案件进行回访,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开导下,钟尚敏进一步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深感后悔,“其实在知道要被提拔之初,自己内心是很高兴的,但是后来感觉干部身份同时也意味着更重的责任还有更多的工作,我开始畏惧了。另外,因为自己的私心我也确实不愿意离开当时的工作岗位,于是便以照顾家庭为由拒绝了任命。其实没有大家哪有小家。我衷心地接受组织的处分,希望组织不要放弃我,我一定会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
(原标题:四川这名女干部无基层工作经历,为何省委组织部同意破格提拔)最近,四川内江市委组织部对10名干部的拟任职情况予以公示,此次公示持续5个工作日,已于1月18日结束。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朱基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5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72起,处理618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