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入狱3年半后成为村干部
前文提到,《指导意见》中提出,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其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确实遇到此类案例,可以对《指导意见》的这一条做一个现实注解。
观海解局注意到,6月19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马安桥等21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马安桥上任后,笼络村干部,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充当打手,结交高陵区耿镇原副镇长、镇人大主席刘宏刚,耿镇派出所代理所长尤战峰,以他们为靠山,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刘宏刚和尤战峰明知以马安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操控农村基层政权,欺压干部群众,攫取非法利益,仍包庇、纵容,与马安桥称兄道弟,接受其金钱贿赂,充当该组织“保护伞”。
最终,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7项罪名,判处马安桥有期徒刑22年;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贪污罪判处刘宏刚有期徒刑12年6个月;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尤战峰有期徒刑2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16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马安桥就是《指导意见》中提到的典型。
公开资料显示,马安桥出生于1972年,1991年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1年9月,他出任耿北村二组组长。2008年11月,马安桥担任耿北村党支部书记,次年又当选村委会主任。2015年村委会换届之际,按照“五选八不选”的规定,马安桥不能参与选举,但他仍是该村选委会主任。当年3月24日,全村村民对竞选人投票后,马安桥以选票有偏差为由,将选票烧毁。后又给杨宏喜的两个竞争对手施压,导致两人放弃竞选,结果杨宏喜顺利高票当选。从此,杨宏喜成了马安桥的傀儡,而马安桥成了幕后老大,大小事杨宏喜都要事先汇报给马安桥,经过马安桥同意后方可实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32条,就案件办理总体要求、案件管理机制、案件审理机制、线索摸排核查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题:“村霸的蛮横”压不倒人 辛识平 都说当今世界是个“地球村”,那么横行霸道惯了的美国,绝对当得起“村霸”的称号。 对这位“村霸”的所作所为,世人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