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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待遇调整法定化是大势所趋(2)

2019-03-19 08:50:46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还应该看到,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涉及多方利益的博弈,往往牵一发动全身,只有运用法治化手段,将各方利益的博弈规范在法治轨道上,才能实现各方利益诉求的平衡兼顾。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养老金待遇调整法定化,更是平衡各方利益诉求、确保养老金待遇调整不背离公平的本质要求。

回顾过去十余年来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因缺乏具体的法律约束,每次上涨的幅度不同,其中涨幅最高的2006年达到23.7%,涨幅最低的2018年为5%。养老金待遇调整涨幅的起伏不定,虽然总体上没有偏离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基本政策走向,也适当考虑了企业工资上涨和物价变动等客观因素,但因为养老金待遇调整涨幅未能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有时让人难以预知,多少会让一些退休人员生出几分不确定性。特别是一些没有赶上养老金待遇调整涨幅最大政策窗口的退休人员,相比其他符合涨幅最大政策的退休人员,在养老金待遇调整问题上可能产生某种“不平衡”。这样的问题原本是应当避免的,从操作上看也是能够避免的。

“法者,治之端也”,鉴于我国首部社会保险法没有设置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际,在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养老金待遇支付规模逐渐增大的情况下,将养老金待遇调整法定化,显得越来越必要和迫切了。此举不仅可以让国家、企业和退休人员三方的利益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平衡兼顾,确保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可持续性,而且能在更大程度上巩固完善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为此,相关职能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时不待我的紧迫感,积极摆脱各种机制或利益的掣肘,加快推进养老金待遇调整法定化。

原标题:养老金待遇调整法定化是大势所趋

(责任编辑:闫宪宝 C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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