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时空]时空观察谁?敢发非洲猪瘟财?“黑心钱”是通过哪几种形式赚的?
央视新闻移动网3月2日报道,关于非洲猪瘟,一些常识大家现在都很清楚了。比如,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感染人,也不会感染猪以外的其它动物。然后,60℃持续加热20分钟便可杀灭该病毒,所以可放心消费食用经过检疫的猪肉。当然,虽不至于对人造成健康风险,但得了非洲猪瘟的病猪,是没有任何理由走上货架餐桌的。不过,关于涉非洲猪瘟犯罪,您可能了解不多。是谁敢发非洲猪瘟财呢?
公安部3月1日的一场新闻发布会让我们知道了都是谁通过什么手段在发非洲猪瘟财。根据通报,目前各地侦办涉非洲猪瘟刑事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名,查明涉案生猪1.5万余头,猪肉及猪肉制品140余吨;破获各类制售病死猪等病死畜禽犯罪案件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0余名。另外,公安部还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件,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这些不法分子的画像。十起典型案例分别是三大类,涉及猪的养殖、屠宰、运输三大环节。
利欲熏心,养殖环节制售病死猪
第一个方面是养殖环节制售病死猪。在养殖生猪过程中,一些不法人员发现疫情不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私自对外出售,甚至有的企业、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制售病死猪犯罪网络。广东揭阳林某某等制售病死猪肉案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件。
2018年8月,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售病死猪肉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捣毁屠宰、加工窝点2处,现场查获病死猪4头及大量病死猪肉加工成的腊肠。经查,2016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人为非法牟利,大量收购病死猪,私自屠宰后,销售给广东潮州陈某某等人,加工成腊肠等食品,销往广东、湖北等省,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
未经许可,屠宰环节私屠滥宰
第二个方面是屠宰环节私屠滥宰。不法分子未经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私设屠宰厂,非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活动。福建宁德林某某等私屠滥宰案就是这一环节的典型案例。
2018年10月,福建宁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私屠滥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端掉非法生猪屠宰窝点1处,现场查获生猪20余头。经查,2017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人在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在漳湾镇私设生猪屠宰窝点,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涉案金额达650余万元。
顶风作案,运输环节非法贩运生猪
第三个方面是运输环节非法贩运。有的企业、个人为减少损失,顶风作案,跨疫区贩运生猪。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非法购买检验检疫证明,使得未经检验检疫甚至传播疫情的生猪成功获得“合法”身份,从疫区运输、销售至屠宰场,虽有合格证明但实际并不合格。办案过程中还发现,一些不法分子请托官方兽医违规开具检验检疫证明问题较为突出。在公布的十起典型案件中,大多数案件都是涉及这一环节。具体看一下四川成都方某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2018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2018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等明知辽宁省被划为非洲猪瘟疫省份,仍通过混装货物,出具与实际货物不相符的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手段,以成都千之喜食品经营部名义,从辽宁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辽宁开原千喜食品有限公司购入生猪产品68.5吨对外出售。经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其中6批次产品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均呈阳性。
从已侦破的案件看,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形成了多个环节的地下产业链条。这其中的每一步都有不法分子在钻空子。在这十起典型案件中,多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或无害化处理站的工作人员伪造、虚开检疫合格证明,或是将本该处理掉的病死猪转手卖掉。
法律专家岳屾山:这些渎职行为给疫情扩散造成了很大危害,在特殊时期一定要依法对他们从快从重处理,给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安全感。在食品安全、动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渎职犯罪,我国在立法层面上的力度就比较大。涉及疫情应及时公开,消除恐慌。各部门应该加强各环节监管,建立联动机制。
原标题:农业农村部就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定于2018年11月23日(周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