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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翟天临硕士论文被指抄袭陈坤本科论文(6)

2019-02-17 08:42:18    澎湃  参与评论()人

翟天临与作者刘荔直接相同的表述为:“从‘高大全’的英雄到‘平凡’的英雄。在经历了反反复复的思考和实践之后,我们影视剧本创作逐渐从纯粹的教化功能中解放出来,重归反映现实的轨道。英雄观的更新导致创作手法日趋理性,英雄形象的塑造所发生的变化,源于影视艺术工作者对英雄概念理解的深化。他们在大量的创作实践中逐渐领悟到英雄人物也是人,不是神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就不可能十全十美。这种新的英雄观指导着他们的创作手法日益成熟。在银幕上演员需要把作为人的英雄人物的性格刻画更趋于复杂化,脱去‘高大全’外衣的英雄人物,更多的是以普通人的人性力量感动观众英雄人物的塑造由单一化走向多类型化在英雄气概共性中又体现出独特的个性化特征把塑造英雄人物作为根本目的转变为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的体现与张扬。使我们看到了个个伟大而平凡的英雄,一个个生活在我们中间的英雄,一个个可亲、可信、可学的英雄形象。”

北大发表声明确认翟天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月16日下午,北京大学通过官方微博账号@北京大学发表《关于招募翟天临为博士后的调查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中表示,经调查发现,在翟天临进站材料审核、面试和录用过程中,合作导师、面试小组和光华管理学院存在学术把关不严、实质性审核不足的问题;同时确认翟天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学校同意光华管理学院2月13日对翟天临作出退站处理的意见。同时学校决定对该合作导师作出停止招募博士后的处理,对面试小组成员给予严肃批评,责成光华管理学院作出深刻检讨。

什么是学术不端?教育部在2009年3月19日年发布文件《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以下7点: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澎湃新闻依据知网查重结果显示,翟天临硕士学位论文中,疑似剽窃观点有2处,疑似剽窃他人表述总计56处。知网显示,全文重复字数为总计为11572字,总文字复制比为46%,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达到32.6%。

根据北京电影学院文件院发研字[2019]3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电影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论文相似比(去除本人已发表的论文及著作)在30%(含)-60%之间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一般作延期答辩处理,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选题,延期重新申请学位。如经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情节恶劣,可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教育部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其中2016年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文件),文件中明确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的主体,其中第二十八条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其中包括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文件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一通报批评;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三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四辞退或解聘;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同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另外,文件中指出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澎湃新闻记者喻琰廖谨实习生陈慧如)

(责任编辑:费琪 C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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