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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专项资金制造讨薪难”须一抓到底(2)

2019-01-15 08:02:02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一旦查清专项资金被挪用的去向,必须责令有关方面马上“吐”出来,因为这不仅关乎农民工过年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地方政府公信力,以及我国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决心。假如有关方面目前还不上这笔钱,可以考虑让有关方面抵押办公大楼筹集资金,比如四平财政大楼比较豪华,可用来抵押贷款。

其次,要查清人的问题并依法追究责任。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有关方面挪用车船税专项资金违反财政纪律。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有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的,责任人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除了调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应该追究监督者的责任。对于专项资金,不仅上级财政部门、交通部门、审计部门有监督义务和责任,而且当地人大对专项资金的预算和使用情况也有监督责任。如果哪个方面没有尽到监督责任,不但应受到通报批评,更应该进行追责。

再者,以整治这个案例为契机,全面摸底治理当地财政乱象。车船税专项资金被挪用而不知去向,在当地或许不是孤例,因为当地财政收支有可能极不平衡,只能“拆东墙补西墙”,而且当地财政管理有可能很随意很混乱。只有全面摸底深入整改才能避免随意挪用资金等问题。

总之,解决专项资金被挪用、农民工被欠薪这一关联问题,不能只靠农民工自己讨薪,也不能只靠媒体曝光,更需要有关方面一抓到底的决心和行动。

原标题:“挪用专项资金制造讨薪难”须一抓到底

(责任编辑:闫宪宝 C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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