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由于单位财务人员并不了解职工具体情况,而且工作繁杂,因此纳税人自己要主动向单位提供《扣除信息表》,确保自己2019年1月能够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
由于《扣除信息表》涉及个人婚姻、子女、父母、住房等诸多敏感信息,如果纳税人不愿意将这些信息透露给单位,可以在2020年3月年度汇算清缴时,把这些信息直接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实现扣税。这样做可以确保个人私人信息的保密,但是不能及时享受到扣税。
由于专项附加扣除建立在充分相信纳税人诚信的基础上,因此采取申报即扣税的原则。但纳税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保存至少5年,以备税务机关日后抽查。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题:深化个税改革的关键一步——聚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新华社记者韩洁、刘红霞、申铖、郁琼源 继10月1日率先释放“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