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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这份最新文件,戳中了多少基层干部痛处?(2)

2018-10-10 01:07:05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2、严控总量和频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合并同类项,涉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能兴师动众,动辄对着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岛注:这一句的对象非常明确),影响地方和基层的正常工作。

明确点出一点:部门督查检查考核不能打着中央的旗号,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岛注:隐含的意思是,这些现象现在存在,干扰到地方基层工作了)

3、党中央统一计划安排。

各部门把拟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归口报中办、国办研究审核,中办统一报党中央审批(注:党中央统一审批),以年度计划的形式印发执行。(岛注:紧急督查也要报批)各省区市督查检查,也要制定年度计划,报中办备案(岛注:报批、备案,有迹可循、有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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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

OK,源头上管住频次,那督查检查下去了,怎么在工作过程中避免形式主义、督查主义?《通知》专门列出了以下几条,其中有不少大白话,非常口语化。

1、视内容区分发达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乡村、地方与部门、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等,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

2、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不搞花拳绣腿,不要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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