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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接单途中身亡仅1万元赔偿 网约工的“伤”该找谁赔?(3)

2018-09-25 12:02:01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对此,互联网平台也有“委屈”。网约工有兼职、有全职,有的网约工又同时在多个平台接单,按一位员工只能有一份社保的规定,“即使企业愿意为他们缴纳保险,目前还没有适用的法律制度、保障政策与之对接。”胡青告诉记者。

另外,网约工大多法律意识淡薄,在与平台建立关系时不细看甚至不签合同。即使是对劳动者权益有所了解的,在劳动关系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发生纠纷也常常不了了之。

保障空白待填补工伤保险应社会化

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已呈现出社会化趋势。如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网约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避免“王灿事件”再次发生,也势在必行。

“完善立法,填补劳动法领域的空白是第一步。”胡青表示,没有法律支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就难以明确,容易发生纠纷。一旦立法,劳动部门则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

在同样高发工伤的建筑业,按照行业内强制规定,必须以项目为单位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但在工作时间、地点、人员均不确定的互联网平台上,如何设定合适的保障险种还需探索。

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06年,江苏南通就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江苏太仓则采取了意外保险保障制度,基金独立运行。这两个城市都确定了由灵活就业本人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做法,这为网约工的工伤认定提供了借鉴。

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显勇看来,网约工与其他劳动者均可以享受社保权益,且应受到公平对待。也有专家呼吁网约工要加强法律意识,从“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进而推动网约工社保制度化。(记者罗筱晓)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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