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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可凭居住证在内地使用住房公积金

2018-08-16 11:53:3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港澳台居民可凭居住证在内地使用公积金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公安部副部长侍俊今日(8月16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介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的政策措施。

侍俊表示,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内地可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

此外,居住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还可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9个方面的便利。

侍俊介绍说,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采用了与居民身份证相同的技术标准制作,能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

目前,银行、电信、铁路、民航、旅店等领域已经普遍配备了居民身份证的阅读机具,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后,可以通过现有的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快速核验,方便使用。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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