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自住房比共有产权房政策好?北京住建委回应

2018-07-30 08:07:39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坚定不移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最近,社会上出现了对共有产权住房的某些质疑,对此需要作出说明。

一种观点认为:过去自住房申请与房源比例高达100:1,现在仅为27:1,特别是最近配售的项目,到了5:1,说明共有产权住房不受欢迎了。这种说法显然是误读。需求和供应比下降了,首要的原因是共有产权住房资格条件比过去更严格了。单身过去满25周岁就可以买,现在要满30周岁才可申请;在住房条件上,过去的符合限购就可以,现在必须没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才可以申请,这都是回归住房居住属性、抑制炒作的举措。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因为共有产权住房转让受限,所以申购遇冷。其实,这种受限恰恰是对过去所有出售型保障房政策的纠偏,打消了投机空间,坚持了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真正回归住房的居住属性。这类遇冷是一面镜子,能照出真正的刚需家庭,让那些投机的人退出了购房竞争,真正解决居住问题的家庭中签率反而高了,这正是政策追求的目标。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类遇冷越多,说明我们的制度越成功。

此外,关于合同、品质争议问题。共有产权住房是新生事物,在销售、管理各方面均无先例可循。任何新制度一出现,不可能十分完美,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只要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问题,坚持人民立场,广泛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向高质量发展,从而推进首都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一定会在住有所居上取得重大进展。

(作者邹劲松为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关键词:共有产权房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