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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资比例最低六成,佛山推出共有产权房5年内不可买卖

2018-06-27 14:26:12    澎湃  参与评论()人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部署,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的原则,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积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缓解城市“夹心层”的住房压力。

二、工作目标

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通过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改革,不断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切实有效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有所居”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供应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售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1.本市户籍居民。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由于我市户籍管理改革已实行了多年,目前已没有按城镇户籍来划分户口,请各区政府及市公安局对本市城镇户籍的表述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

2.新市民。本人在本市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证,在本市连续购买社保5年及以上,家庭成员或本人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

(二)申购与审核

符合条件、自愿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实施对象向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以及镇(街道)指定的服务窗口办理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申请,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终审。审核实行两审全过程公示,审核和配售结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确保申购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关键词:共有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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