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女法官唐玥独任审理本案,她认为马英九行使“宪法”赋予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权力,因此以“宪法”的“院际调解权”阻却违法,判决马英九无罪。一审判决出炉后,引发哗然,检方不服,上诉二审。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期间,马英九仍主打“院际调解权”,做出无罪答辩。至于检方则批评马英九一再误导案情焦点,说他没有干涉、指挥案情,但起诉的焦点应是马泄漏侦查秘密,不在于马有无干涉、指挥,何况马也确实指示黄世铭向江宜桦汇报案情。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审判长江振义、受命法官许文章、以及陪席法官潘翠雪,最后改认定马英九有罪,犯下“通保法”中的“公务员无故泄漏资料罪”,合并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新台币。本案虽然为二审定谳,但依“大法官解释752号”意旨,本案仍可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
原标题:保姆纵火案二审消防员证词首曝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李东)2018年5月17日上午9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