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身跨黄兴国和赵晋两张关系网的天津商人犯行贿罪,被判三缓三
天津一位王姓商人游弋在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和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之子赵晋两张政商关系网中。
这位商人的名字叫王权,他不仅向黄兴国“圈里人”天津市红桥区区委原书记张泉芬行贿了人民币41万元,还向赵晋“政商关系网”中的规划系统官员王樾行贿了人民币25万元。
因犯行贿罪,2018年4月24日,王权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王权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上述案情。
上述公开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权,男,1969年12月出生于天津市,汉族,大学文化,天津市盖特瑞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原天津市天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理、原天津中机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因行贿一案于2017年8月3日、同年12月1日被取保候审。
黄兴国“圈里人”张泉芬
擅于上下结盟的黄兴国“圈里人”张泉芬的部分受贿细节获官方披露。
《王权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权在担任天津市天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公司)经理、天津中机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公司)总经理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向时任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区委书记张某2(另案处理)行贿共计人民币41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2016年,张泉芬先后担任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区长、红桥区区委书记职务。上述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所提到的张某2即是已落马的红桥区区委原书记张泉芬。
2016年12月21日,天津市纪委发布消息,天津市市委委员、红桥区区委原书记张泉芬(正局级)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落马四个月后,2017年4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天津强力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修复政治生态》一文披露了张泉芬落马细节。
“她是黄兴国‘圈子’里的人。”上述文章曾如此描述张泉芬,称张泉芬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擅于上下结盟。
“对上,她是黄兴国‘圈子’里的人,并因此顺利坐上了区委书记的宝座。对下,她与被查处的5名干部都有利益往来。也正因为有这层关系,当发现他们有问题苗头时,她从来都是‘装聋作哑’、视若不见。”《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的上述文章称,值得深思的是,围绕在她身边的这些干部,如红桥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可、杨茂顺,区园林委某下属公司原经理多时春等,最终都因为为各自的“发小圈”“兄弟圈”谋利,走上了严重违纪违法道路。
在张泉芬落马8个月后,向其行贿的天津商人王权也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王权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侦查张泉芬涉嫌贪污、受贿案件期间,发现被告人王权的犯罪线索,于2017年8月对其立案侦查。被告人王权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行贿的犯罪事实。
2017年9月18日,最高检发布消息: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天津市红桥区区委原书记张泉芬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上述公开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红桥区区委原书记张泉芬被另案处理。此外,目前公开信息尚未有其一审开庭或宣判的消息。
落马区委书记承揽3大项目,收王权41万元
张泉芬为王权谋取了哪些不正当利益呢?
《王权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张泉芬为王权承揽了美居花园建筑设计、天津市第五中学校舍迁建、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体育场改扩建三大项目,收受贿赂人民币41万元。这仅仅是张泉芬受贿案的冰山一角。
上述公开一审判决书还显示,2013年1月,在张泉芬的授意下,被告人王权代表天元公司,未经正常招投标程序,违规中标天津金侨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科技园6号地美居花园建筑设计项目。同年10月,被告人王权向张泉芬行贿人民币16万元。
2014年1月,在张泉芬的授意下,被告人王权代表天元公司,未经正常招投标程序,违规中标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下属天津市第五中学校舍迁建工程项目。同年8月,被告人王权代表中机公司,未经正常招投标程序,违规中标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下属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体育场改扩建工程项目。2015年7月,被告人王权向张泉芬行贿人民币20.4万元。
此外,2012年至2016年五年春节期间,被告人王权在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57号、河西区紫金山路寿园里等处,先后五次向张泉芬行贿人民币4.6万元。
工商信息及公开资料显示,天津市天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013年,天津市天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引入了新股东“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央企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2014年2月14日,天津市天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中机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最新的工商信息显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天津中机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51%;王权持股17.15%。
赵晋“政商关系网”规划系统官员
除了向红桥区区委原书记张泉芬行贿了41万元外,王权还向赵晋“政商关系网”中的天津规划系统官员王樾行贿了人民币25万元。
《王权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还显示,2013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王权为使天元公司承揽的天津市津南区大龙广场、鸿儒新园小区等建筑设计项目加快通过行政审批,三次向时任天津市规划局津南区规划分局局长、党组书记王某2行贿共计人民币2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2010年12月—2015年,王樾担任天津市规划局津南区规划分局局长、党组书记。上述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所提到的王某2即是王樾。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王权行贿的这位规划系统官员亦是“来头不小”,他是赵晋“政商关系网”中的重要一员。
2017年1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天津市规划局东丽区规划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樾滥用职权、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王樾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受贿尚未退赔违法所得111万元将继续予以追缴;随案移送的项链、戒指、手镯等财物以及退赔赃款75万元予以没收。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称,王樾的违法犯罪事实中,相当一部分与赵晋有关。
赵晋,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之子。他从上世纪90年代起涉足房地产生意,曾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采用各种“非常手段”违规开发楼盘。
2014年以来,随着赵晋被有关部门带走,赵少麟接受调查,诸多与赵晋关系密切的官员也先后落马。这其中,就包括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两名被查的“内鬼”罗凯、申英等人。
来自天津规划系统的王樾成为赵晋“政商关系网”中的又一位。
《王樾滥用职权、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王樾,男,1972年11月出生于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文化,曾担任天津市规划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副处长,天津市规划局津南区规划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天津市规划局东丽区规划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年-2010年,王樾在担任天津市规划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副处长期间,先后8次违规审批天津“君临天下”项目变更申请。
天津“君临天下”项目由赵晋名下公司开发,曾采用违规设置虚假装饰性阳台的方式偷逃建筑面积。
相关审计报告显示,“君临天下”项目规划建设单位擅自增加的装饰性阳台约5.8万平方米,少交市政基础设施大配套费1500余万元,少交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2200余万元。
《王樾滥用职权、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还显示,因违规审批,王樾曾在2008年-2010年间收受赵晋给予的消费卡、购物卡折合11万元,收受赵晋赠送的钻戒、钻石项链等物品价值13余万元。此外,2010年12月-2016年间,王樾在担任天津市规划局津南区规划分局局长和东丽区规划分局局长期间,还多次收受自己下属以及相关项目负责人的财物,总计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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