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一四年至二○一七年民营企业家单位行贿犯罪逐年递增专家认为亟需将民营企业纳入国家反腐败体系
个别民营企业家仍在通过行贿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个人行贿向单位行贿转变,以规避行贿风险。
政商关系不良,是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多发频发的重要诱因。应通过法律制度规范政府权力边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为领导干部和企业家交往提供法律依据与法治保障。
民营企业家孙伟胜实际控制的上海胜芊实业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计95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决犯单位行贿罪,处罚金20万元。
在过去4年间,此类单位行贿犯罪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状态。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民营企业家腐败案件数据显示,2014年民营企业家单位行贿犯罪为14次,2015年增加到46次,2016年为87次,2017年则猛增到184次。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方面,我国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在逐渐加强;另一方面,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一些民营企业家为规避行贿风险转向单位行贿,“亟需在制度安排上把私营部门纳入国家整体反腐败规划中”。
查处行贿力度加大
上海胜芊实业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只是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的其中一起民营企业家腐败案件。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法律文书,胜芊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毛某,是孙伟胜的母亲,总经理孙伟胜是公司实际上的控制人。
2013年至2014年,胜芊实业公司承接了神龙汽车有限公司4S店装饰材料供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