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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推7项税收优惠 哪些适合创业公司?

2018-04-27 07:26:1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国务院再推7项税收优惠,哪些适合创业公司?|创业政策说

4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这已经是今年两会后,政府第二次推出针对企业减负的政策。

今年3月初,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将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3月28日,在第二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正式推出,包括将企业增值税两档税率下调1%等政策,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全年预计减税600多亿元。政策同时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等内容得以明确。


在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华北区税务及商务咨询主管合伙人朱桉看来,此次推出的7项政策中,有5项涉及企业所得税,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小微企业多做研发投入。以下为部分与创业企业相关的政策详细解读。

政策一

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优惠力度有多大?

会计制度对仪器设备处理为固定资产,一般会计处理按固定资产的年限计提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实际上是把每年的折旧一次性计提到成本在税前扣除,相当于应税额减少。这样一来就是加速了折旧,利于企业更快速回收成本,把税收往后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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