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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和房贷政策有新变化 这些城市买房者要注意(2)

公积金和房贷政策有新变化 这些城市买房者要注意(2)
2017-12-08 00:03:37 中国青年网

早在今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离婚一年内贷款买房,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政策都算二套房。

根据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同时,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

山西太原:贷款买房可“部分商转公”

12月1日,太原新增“部分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即“部分商转公”。只要贷款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签约完成,即可办理该业务。“部分商转公”是指在借款人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足以全部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偿还商业贷款的贷款品种,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的商业贷款客户可以申请办理“部分商转公”业务。

四川成都: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资料简化

11月2日,成都公积金中心对6个方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资料进行简化。

1、提取公积金,无需单位证明。

2、还贷提取,同一住房不再提供购房合同。

3、业务审核材料多项目重新调整。

4、离职提取公积金无需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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