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公司前身为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成立于1987年。本次重组前,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原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原股东为六盘水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国有产权。
招股书指出,为了整合贵州省内燃气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已有的管网输送能力、完善贵州燃气有限天然气输配及销售业务,贵州燃气有限决定对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增资,并取得其控制权。发行人收购六盘水公司,不仅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燃气公用事业改制的要求,也能有效增强发行人在贵州省内城市燃气行业的综合实力,提升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2015年1月22日,六盘水公司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会议通过《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为3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吕钢。2015年2月2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召开第63次常务会议,会议同意《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协议》战略投资方变更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的请示。贵州燃气有限于2015年1月14日将增资款15,300万元汇入六盘水公司账户,六盘水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将增资款1,500万元汇入六盘水公司账户,至此,上述重组相关价款均已支付完毕。
2017年5月4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出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改制与增资扩股相关事宜的复函》(六盘水府函[2017]25号),确认六盘水公司本次改制与增资扩股履行了相关程序,改制过程清晰合规,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同意《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协议》所载相关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相关资产、职工安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