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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负债50亿披露涉3人死亡 被问是否国资流失

2017-09-11 09:36: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贵州燃气的控股股东为东嘉投资,成立于2003年12月0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甜园路2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江,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及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本次发行前,刘江持有东嘉投资93.50%的股权,东嘉投资持有发行人52.3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刘江为贵州燃气的实际控制人。

招股书显示,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贵州燃气资产总计455,993.25万元、584,374.21万元、760,413.52万元、768,760.48万元;负债总计383,456.09万元、437,464.87万元、492,308.61万元、489,211.26万元;资产负债率84.40%、73.48%、58.56%、59.89%。

贵州燃气负债50亿披露涉3人死亡 被问是否国资流失

贵州燃气主要通过银行借款、债券等有息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有息债务余额逐年增加。

2017年6月末,贵州燃气账面短期借款余额为121,416.91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122,599.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29,213.45万元。2017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52倍和0.31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贵州燃气指出,若公司债务、资金管理不当,将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贵州燃气表示,公司天然气城市管网和支线管道建设资金通常以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取得,数额较大且财务成本高,随着固定资产转入所带来的新增折旧及运营等成本的增加,建设项目投资能否如预期及时产生稳定的收入、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宏观经济状况持续波动或下行,或发生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披露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三人死亡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泄漏,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因使用不当或者燃气用具质量问题而造成天然气泄漏从而引起各类事故,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对城市燃气企业尤为重要。

招股书披露,公司运营的天然气管道线长面广,燃气管道沿线情况复杂,存在管道毁损的风险。报告期内,贵州燃气子公司曾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2013年11月,子公司都匀燃气公司因未督促工人佩戴空气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发生燃气窒息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两名人员死亡,2014年1月,都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针对此事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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