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如果你家中有“沉睡”银行卡,或将被银行清理。去年底央行关于“沉睡”卡的相关规定,终于有银行出台了具体的执行方案。
近日,招商银行公告显示,为了保护账户安全,将从今年7月15日开始,对不符合条件的长期未使用且余额为零的个人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而实际上,记者查阅多家银行公告,去年底,建行、民生、浦发、平安等多家银行已发布类似公告。可以预见,数亿张的沉睡卡将得到有效的清理,或被暂停使用或被降低账户类别。
许多人手中都有一些很久没用的银行卡,如今它们很可能会被注销了。
半年内无交易账户无法核实的将被撤销
关于“沉睡”卡的规定,是央行去年9月底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一项要求。《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需要强调的是,此次施行一人一户,主要针对新增账户实施,现有账户仍可正常使用。也就是说,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已经开立Ⅰ类户的,不再新开Ⅰ类户,只能开立Ⅱ、Ⅲ类户;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Ⅰ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仍然保持正常使用。
对于“沉睡卡”,央行也要求银行进行清理。《通知》规定,对于半年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会对其暂停非柜面业务。同时,银行会对存款人账户进行摸排清理并要求作出说明,对于无法核实的,银行会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保留一个Ⅰ类户。
央行解释,公安机关在侦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不法分子通常以一个身份证在同一家银行开立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账户进行作案,大大超出了个人对账户数量的正常需求。同时,银行也反映目前银行系统中存在大量长期闲置不用的账户。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截至2016年底,银行卡累计发卡量达到了63.7亿张,按照2016年末内地总人口13.8亿人计算,每人持有的银行卡数量将近5张,而累计活卡量只有41.8亿张,也就是说,每人持有的“沉睡卡”基本达到2张。
根据估算,每人持有的“沉睡卡”基本达到2张
如不想被销户持卡人需对卡片进行启用处理
招行公告称,如果持卡人不想“沉睡卡”被销户,还希望继续使用,建议持卡人在7月15日之前对卡片进行启用处理,包括通过银行柜面、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渠道任意办理一笔存取现或转账交易,或者在任意商户发生一笔刷卡消费。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想持有多张银行卡,只要进行一笔交易即可。
而其他银行虽然没有明确销户期限,不过,多家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根据监管要求,银行机构早已开始进行排查,并要制定开户数量较多的标准、涉及的个人数量和账户数量、摸查清理计划和完成时间等。
有银行人士向记者坦言,如果单靠银行逐个客户沟通,工作量是非常大的,进展也会很缓慢。该人士还表示,对于“沉睡”卡,如果客户想要保留,最好主动到银行说明情况。
许多人手中都有一些很久没用的银行卡,如今它们很可能会被注销了。
央行相关人士也提出,希望储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一些闲置不用或用得较少的账户销户,将一些主要用于网络支付或小额高频支付的账户降级为Ⅱ类或Ⅲ类户。这样既可以实现个人资金的集中管理,又可以通过Ⅱ、Ⅲ类户来防范网络支付风险,更好地保护自身的资金安全。
“当然,如果个人希望按现有方式继续使用已开立的各个Ⅰ类户,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不受影响,但如果数量较多的,应根据银行要求说明情况。”上述人士表示。
哪些卡或将被清理?
那么,什么是沉睡卡呢?《通知》规定为6个月内没有主动使用过的银行卡。记者对比了几家银行,招行的处置方式是最果断最狠的。招行称,将从今年7月15日开始,对不符合条件的长期未使用且余额为零的个人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此外,招行的公告还明确了或被销户的七类卡范围,包括:
1.卡片等级为“一卡通”普通卡,且持卡人未持有“一卡通”普通卡以上级别的、未销户的借记卡、存折、存单;
许多人手中都有一些很久没用的银行卡,如今它们很可能会被注销了。
2.“一卡通”普通卡账户余额为零,且不存在任何未结清利息,同时持卡人两年内(含两年)未使用该卡主动发起任何交易;
3.未处于挂失、换卡、冻结、预警等状态,未关联Ⅱ类户或“一闪通”;
4.未关联该行信用卡还款或个贷还款,也未签订代发协议或无有效保险保单;
5.非该行住房公积金卡、企业年金卡、社保卡;
6.不存在关户限制;
7.未持有该行有效的或者未激活的信用卡,且在该行系统中不存在在途的信用卡申请。
记者林晓丽
辣评:注销“沉睡”银行卡,服务不能短腿
从去年12月1日起,央行规定,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半年之后,对于在一家银行拥有多张银行卡的客户,终于有了说法:多家银行从下个月15日起,就要对“沉睡”的银行卡进行销户处理。(6月22日《沈阳晚报》)
注销“沉睡”银行卡,是央行的规定,没有人可以拒绝执行。不过,注销“沉睡”银行卡,涉及无数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如何注销,怎样做到既保障持卡人的权益,又能顺利推进这项工作,既要制订科学的程序,并严格执行,又要细化和完善服务,保障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工作才能有序推进,也方能得到客户认可,并避免遭到舆论质疑。
许多人手中都有一些很久没用的银行卡,如今它们很可能会被注销了。
银行服务一直存在短板,也饱受舆论诟玻比如银行服务“嫌贫爱富”,开设大量“VIP客户”窗口,即到即办,向普通客户开放少量窗口,普通客户排长队;愿意向国企、大型企业放贷,不愿意向民营企业、小型企业放贷;银行霸道,信用卡计息按欠款总额,不按实有欠款额度;不对客户负责,欠款不及时也不想办法联系客户,客户不知情,而是等到产生“天价”利息才把客户告上法庭,实在太“坑爹”;等等。
注销“沉睡”银行卡作为国家政策,银行在执行过程中,应当有且按法定程序进行,目的是从程序上保障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既避免银行工作人员打乱仗,又防止银行工作人员偷工减料,损害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引起麻烦和纠纷。笔者认为,银行不能因为国家有政策,银行就漠视持卡人的利益,不采取有的方式和措施告知持卡人,单方面注销客户的银行卡,而这恰恰又是银行服务短板。
首先,银行要广泛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包括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纸、自媒体等途径,让广大市民了解银行要执行注销“沉睡”卡的信息和事实。其次,对于部分市民迟迟不到银行办理注销手续的,要依法送达信息,包括打电话、发短信、发邮件、寄快件等,确保每个“沉睡”卡的主人收到依法注销的信息,并限期注销,否则,逾期将依法注销,这样既依法保障了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履行了法律告知义务,不怕事后持卡人提出异议,也不用担心会吃官司。
但是,就怕银行没有这样的恭谦和服务态度,这也是舆论的担忧,因为,银行一贯比较傲慢甚至霸道,不过,在高度信息化时代和自媒体时代,随着市民的权益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长,舆论监督越来越有力,如果银行不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继续以傲慢和霸道的方式推进这项工作,一定会遭到市民抵制和舆论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