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流程不会“增负”
——通过升级税务系统来实现
“在实际报销中,流程上基本没有影响。但是对于出纳或者应付会计(审核报销单据)就要求在审核的时候要核对纳税人识别号。”章正所在单位在6月初就下发了上述通知,财务系统也在逐步升级中。
国税总局也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刘剑文说,刚开始的时候可能需要时间来更新系统、调整表格,完成调整后,基本不会给企业报销环节增加什么负担。
“此举将减少和避免虚假发票的产生。”刘剑文认为,这是通过大数据分析方式,让发票开具和使用的违法边界更加清晰。
那么,企业财务系统和销售系统是否可以尝试局部共享或者对接,来更有效地打击虚假发票呢?刘剑文直言,目前来看难度很大,毕竟企业方面不太可能对外共享这部分信息。(种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