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审计建议
(一)继续深化财税领域改革。建议: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推进,进一步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推动形成权责清晰、更加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财税体制。二是完善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结构性减税效应充分显现;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三是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明确转移支付分类标准和退出机制,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
(二)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建议:一是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监管协作和信息数据共享,增强监管规则的协调性和监管标准的一致性,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监管效能。二是依法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境内外重大投资等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重点防范地方政府债务、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风险隐患,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
(三)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建议: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不断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反馈纠偏机制,对虚报冒领、贪污侵占、虚增业绩、铺张浪费等行为严肃问责追责。
本报告反映的是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作为附件印送各位委员,一并向社会公告。报告中的整改情况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审计署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国务院将在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