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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茅台上的官员:用矿泉水瓶装酒 非15年30年不喝(5)

2017-05-29 07:32:0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房国兴)

2016年3月25日,贵州纪委再次通报称,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谭定华被调查。同年10月25日,此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他已于2015年2月退休。

通报显示,谭定华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谭定华不但获开除党籍处分,连退休待遇也被取消。

挥霍浪费公款可开除党籍

茅台有中国“国酒”之称,是一种独产于贵州的蒸馏酒。这种在美国人埃德加·斯诺的《西行漫记》中红军一块银元即可买到的酒,如今在中国已身价不菲。

纵观以上倒在茅台酒上的官员可以发现,挥霍浪费公款是他们的一大共性。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七十八条规定,该行为已经构成违纪,严重者可开除党籍。

条例明文写着,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关键词: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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