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财政局原局长李敦峰)
今年1月18日的通报显示,李敦峰利用职务便利,在2013年至2016年违规收受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送的礼金17.4万元、茅台酒39件。此外,他还套取1.8万元,购买30条软中华香烟用于本单位的超标准接待。最终,此人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按照一件6瓶、一瓶1000元算,这名财政局局长所收的39件茅台酒价值达23.4万元。
在喝茅台酒方面,有些贪官真是“凶相毕露”。比如《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在2015年1月5日发布了云南省德宏政协原主席杨跃国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文章称,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楚,杨跃国抽烟一定要抽高档烟,喝酒一定要喝茅台,如果喝酒时没有茅台,就会批评人。在他的公务车上,随时都准备着两三箱茅台。
与杨跃国相比,天津市医药集团原董事长张建津(正局级)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用矿泉水瓶装茅台”的猖狂违纪细节多次被官方痛批。
2015年12月22日,天津纪委通报称,张建津是无视党纪党规、变换花样搞“四风”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