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理论的适用性决定于条件的相适性。这些理论都是发达国家根据自己的经验提出来,但是发达国家的条件跟发展中国家不一样,所以拿发达国家的理论到发展中国家来应用,经常就会出现所谓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问题。
更何况发达国家的理论在发达国家也不见得适用,所以发达国家的理论也老在变。如果发达国家理论在发达国家都不见得适用,那么拿到发展中国家来怎么能保证适用呢?在这种状况之下,就非常需要我们发展中国家的学者根据发展中国家自己成功跟失败的经验,来总结它背后的道理。
一个发展好的国家,必然一方面有有效的市场,二方面有有为的政府。但市场会失灵,怎么才能让市场有效?新结构经济学讲,市场有效以政府有为为基础。
那么怎么防止政府有为变成大家担心的乱为呢?我认为是政府有为以市场有效为依归,政府的作为是帮助市场有效,帮助去解决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必然出现的市场失灵。那样的作为就是有为,如果超过了克服市场失灵的行为就可能变成乱为。
如果有市场失灵而不去做,就像我刚刚举的智利的例子,那就是政府不作为。政府不作为,当然对经济都是不好的。可是如果因为怕有乱为,就叫政府不去作为,同样也是不好。
什么是政府有为,需要在理论上搞清楚,这也有是为什么提出新结构经济学来替代结构主义、新自由主义的原因。
有四位世界银行的前首席经济学家,包括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ugene Stiglitz)和我,还有来自于发展中国家的九位非常有成就的经济学家,13人,共同发布了“斯德哥尔摩共识”,可以总结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情社区。“斯德哥尔摩共识”就想替代“华盛顿共识”,解决市场跟政府之外,企业解决不了的问题,所以社区里面的事情需要大家相互帮助,这样的话才能够真正帮助发展中国家来发展经济。
少数几个比较成功的发展中经济体能够摆脱低收入、中等收入,进入到高收入,它们推行的政策,一般从主流经济学领域来看是错误的,这非常值得我们反思。
我希望从我们总结的中国跟东亚以及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从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成功跟失败的经验提出新的理论,不仅对我们中国自己有帮助,对其他发展中国家实现他们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实现现代化也能够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