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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定调香港:绝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5)

2017-05-28 02:16:44  侠客岛    参与评论()人

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释法的运用十分慎重,迄今为止对基本法仅作出过5次解释,对涉及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大问题作出过4次决定,每一次都有效发挥了定纷止争、释疑解惑的作用。比如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做出解释,让香港候任议员宣誓辱华言行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这次,张德江在讲话中再次对“港独”亮剑,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切实履行基本法关于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性责任,坚决遏制任何危害国家统一的行为和活动,真正担负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责任,维护特别行政区的长治久安。”

这段话意在催促香港尽快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因为该法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澳门早于2009年完成了23条立法,香港却拖延至今。正是因为没有23条的威慑,一些“港独”分子和部分极端反对派才敢肆意妄为。

有人说,中央前20年除了给香港大力支持外,在管治方面更倾向于“无为而治”。实际上,老庄的“无为而治”,指的是在环境、规则、人心、各种主客观条件全部理顺的情况下,达成高效平稳的自运行状态。但“无为而治”绝不是不要规矩,更不是纵容香港某些人打着自治的旗号反中央。

香港下一个20年怎么走?中央在香港回归20周年前夕定下的这个行为框架,值得香港好好琢磨。

(责任编辑:任冲 CN062、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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