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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38集团军军长王印芳出任第71集团军军长(3)

2017-04-29 07:14:27  央视新闻    参与评论()人

解放战争后期全军展开正规化建设

1948年,解放战争进入第三年,全国形势开始发生有利于我而不利于敌的重大变化。人民解放军总兵力也由内战初期的127万人发展到280万人,其中正规军(野战军)149万人,与国民党军比例进一步缩小为1:1.31。

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于1948年9月8日至13日,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亦称“九月会议”)。根据毛泽东主席在会议上提出的“由游击战争过渡到正规战争,建军五百万,歼敌正规军五百个旅,五年左右时间根本上打倒国民党”的总目标,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由中央军委副主席、代理总参谋长周恩来起草的《解放战争第三年年军事计划》,提出:“以建军500万为目标,用三年时间将现有51个步兵纵队、168个旅发展至步兵纵队70个,步兵师或旅210个的指示。”

在这种情况下,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开始将野战军以地名划分为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并在全军范围内实施统一的体制编制,将军(纵队)的番号由当时的55个增加到70个,其中的空额留待将来建立。

其具体顺序为:西北建制军的番号为第1至第7军;中原建制军的番号为第10至第17军;华东建制军的番号为第20至35军;东北建制军的番号为第38至56军;华北建制军的番号为第60至70军。就在此项工作进行的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与国民党军在东北、中原以及华北广大地区展开的战略决战相继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鉴于全国战场的急速变化,1949年1月中央军委又将全军野战部队以番号顺序整编为4个野战军、16个兵团、51个军,兵团以下各级一般按“三三制”编组。每个军下辖三个步兵师9个步兵团以及数量不等的炮兵、工兵和通讯兵。

西北野战军于1949年2月1日更名为第一野战军,下辖2个兵团7个军:原第1、2、3、4、6、7、8纵队更名为第1、2、3、4、6、7、8军。中原野战军于1949年2月5日更名为第二野战军。下辖3个兵团9个军:第10、11、12、13、14、15、16、17、18军。华东野战军于1949年2月9日更名为第三野战军,下辖4个兵团15个军:第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3、34、35军。东北野战军于1949年3月11日更名为第四野战军,下辖2个兵团12个军:第38、39、40、41、42、43、44、45、46、47、48、49军。华北军区下辖3个兵团9个军:第60、61、62、63、64、65、66、67、68军。

除此之外,第32、50、58、69、70军虽然后续都被授予军的番号,但大都不在野战军的编制序列中且除第50军外存在时间不长。由于整编过程中第一野战军所辖第8军奉命改编为绥远军区而撤编,因此本轮整编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实有兵力为16个兵团、51个军、218万人。

1949年3月,隶属华北军区的第69军撤编。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撤编的第一个军。伴随着第8、58、70军也先后撤销番号,而同时成立的第19、51军成立并划归野战军序列。在由国民党起义部队改编而成的西北军区独立第1、2军划归西北军区的编制序列后,截止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出现步兵军番号61个,实有部队57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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