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巡视整改见思想见行动见成效。党组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整改责任、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建立了五项制度:一是提醒和通报制度。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部门随时沟通,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督促责任部门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定期联络汇报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巡视整改联络会议,各部门向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简要汇报,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强化过程控制。三是分析研判制度。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分析各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原因,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四是整改销号制度。严格质量标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达不到要求继续整改。五是专项督查制度。3月20日至23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8个督查组,对各厅级单位党组织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月6日至12日又进行第二轮督查,既“回头看”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又“向前看”制度机制建立执行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五)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规范,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党组既注重整改具体问题,又重视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健全长效机制。在制定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时,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巡视成果。整改过程中,坚持眼睛向内、自我加压,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系统排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存在的各类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查找症结,对需要完善制度规定的,及时修改;需要建立新的制度规定的,抓紧调研、抓紧出台。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制定和修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识形态联席会议等规章制度77项。坚持完善制度与制度执行并重,加强对制度执行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习惯,使制度真正成为管党治党、从严治检的有力武器。
二、落实主体责任,逐条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一项一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党组根据巡视意见确定的151项整改任务中,限期整改的63项,均已完成;持续整改的88项,均有阶段性成果,建立了长效机制。巡视工作开展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已经函询或发函提醒61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12人,诫勉谈话10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开除党籍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