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切实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按程序编制审定学院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投资概算和项目预算。已与有关合作方签订了剩余工程款支付协议,并于2016年底支付了部分款项,其余款项将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
3.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
一是结合学院实际重新修订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3月24日,院党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共国家行政学院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对原有学院九条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党委加大了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的督查反馈。对6名干部和教研人员违规报销差旅费和违规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是加强和规范学院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财务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资金使用制度。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学院培训中心、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出版社等单位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重大资金使用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学院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通过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现金管理规定、规范劳务费发放方式、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等举措,进行了认真整改。
三、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努力开创学院发展新局面
学院党委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党中央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今后,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压实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坚持思想上不放松,整改力度不减弱,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学院一切工作中始终坚持姓党原则,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咨询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党的政治路线,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把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等各项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