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父亲安排俩未成年孩子
进地税“吃空饷”
1997年,孟庆魁利用担任单县财政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将未成年的子女孟某、袁某(继女)的工作关系安排到单县地税局。孟某、袁某二人当时正在上学,均未到单县地税局报到上班。2002年,孟庆魁向单县地税局局长尹某提出给两个女儿放工资,但由于两人未实际报到,尹某未予办理。
2003年上半年,孟庆魁安排单县财政局预算股采取缓发、减发经费的方式致使单县地税局工作受到影响,同年五六月份,尹某找孟庆魁反映经费问题时,孟庆魁又提出给自己的两个女儿发放工资,尹某答应马上办理。
两孩子10年领30万工资补助
还领了两万住房公积金
自2003年至2013年,单县地税局共计给孟庆魁的两个孩子发放工资、补助30万余元,住房公积金2万余元,合计32万余元。
在此期间,孟某、袁某从未在单县地税局报到参加工作。此后,孟某、袁某两人大学毕业后分别在北京、青岛工作。
2013年,山东省地税局开展清理吃空饷行动,孟庆魁给孟某、袁某二人办理了辞职手续。据了解,孟庆魁的妻子将骗领的32万余元转至自己名下,用于生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