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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动车违停“记分+罚款”拟全市推行(2)

2017-04-12 07:30:5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如果草案送审稿通过,就意味着可能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双处罚”办法,有些驾驶员“有钱就能任性停车”的行为,将被遏制。

停车场不备案一个车位罚万元

市交通委昨天下午发布官方解读版本,其中明确将路侧临时停车费确定为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在企业管理方面,明确备案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企业退出机制,明确终止协议的具体情形。记者发现,草案送审稿中明确,停车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停车泊位进行备案的,处以每个泊位1万元罚款。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设置和调整道路停车泊位的,可处以每个泊位2000元罚款,将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处以每个泊位1万元罚款,同时将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记录。

交通委官方解读认为,通过这些综合手段,将治理目前存在的停车管理乱象,如停车不入位、占道停车,停车企业挂靠经营、层层转包、以包代管,议价乱收费、逃缴费,“黑停车场”等行为。

现行政府规章不能满足需求

据交通委有关部门透露,草案送审稿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为基础,根据新的形势需要和社会法治需求,将现行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官方解读称,近两年来,国家出台了很多关于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新政策,这些政策需要更高层级的法规支持;二是从法律属性来看,现有政府规章不足以调整复杂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上升层级,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关键词:北京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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