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领导为开发商办了9件事
根据判决书中张某平的证言,他向肖地楚行贿495万时,他们已经认识十多年了。从1998年至2015年,每年中秋节和春节,他都会去肖地楚家拜访,每次拜访都会送两瓶高档酒、两条高档烟或者高档茶叶,同时会送些红包礼金。
2001年左右,通过肖地楚,他顺利拿下了苏园宾馆宿舍楼建设工程。2005年,通过肖地楚向主管教育副区长打了招呼,他顺利拿下郴州市第一职业中专要搞学生公寓、食堂工程。该工程没有招拍挂,市政府相关部门拟对他的公司进行处罚,肖地楚以苏仙区政府的名义发函给市工商局使得他免于处罚。此两件事,他共送了36万现金和一幅画。
据判决书,另一位向肖地楚一次性行贿超过400万的商人是郑某林。
2012年,已经升为厅级干部的湘南学院党委书记肖地楚,将湘南学院扬帆音乐厅设备改造工程交由郑某林承包建设。
法院查明,肖地楚为郑某林提供了9处帮助。一是跟湘南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打了招呼,帮助郑某林承建了湘南学院北湖校区学生食堂装修工程及经营项目。二是主持召开党委会决定采用BT模式建设生物医学实验大楼,并向相关人员打招呼支持郑某林承建该项目。三是生物医学楼封顶后,他主持召开党委会同意多支付郑某林工程款2000万元,提前支付工程款,缓解郑某林资金压力。四是生物医学楼竣工后,让郑某林继续承揽装修工程,并承诺提前完工奖励70万元。五是让郑某林开发湘南学院苏仙校区私产部分土地,经与郴州市瞿某市长、李某某副市长协调汇报,将土地挂牌价减少了12万元/亩,为郑某林节省资金800余万元。六是安排史某洁等人以湘南学院的名义,向郴州市财政局打报告,将郑某林上缴的土地出让金进行了返还,用于其滚动缴纳后续的土地出让金以及苏仙林邑项目安置房的建设。七是郴州市财政将1.3亿元补偿安置资金拨付到湘南学院安置补偿款专户后,肖地楚将资金拨付给郑某林用于安置房建设,补偿款专户上只留3000万元。八是郑某林在苏仙林邑项目土地摘牌后,要缴纳300万元左右征地拆迁管理费,肖地楚和郴州市房屋征收管理处主任吕某俊打招呼,使得郑某林只暂缴了100万元左右。九是支持郑某林将苏仙林邑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国家相关政策、资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