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自在:香港的法官是不是很多是英国人,或是港英政府培养出来的人?这对香港司法有什么影响?
顾敏康:不可否认,香港的法官有外国籍的、更多是港英政府培养出来的。从制度上讲,《基本法》允许保留这种状况。但是,这种制度显然存在商榷的地方,那就是立场问题可能影响他们对案件的判断。例如:法官在轻判冲击政府广场的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时,认为此案与其他刑事案件不同,他们犯罪是因为出于良好的动机,即真心因自己政治理念或对社会现状的关心而“表达自己诉求”(冲击变成了表达诉求)。“占中”违法者受轻刑,7位警察倒成了占中事件中受刑最重的,如何令人信服?
黑白自在:曾健超袭警仅判5周并获保释,警察打人被判两年无法保释。就您所知,如果是在欧美地区,会出现这样的判例吗?我个人感觉美国警察对违法集会者执法是警棍直接敲过去的,对意图袭警者更是可以直接枪毙,警察哪怕是误杀也很少获罪。
顾敏康:我不愿意直接比较这两个案件,因为每个案件可能是不同的。我也不会将警察执法中使用警具和警察将疑犯拉到一边殴打进行比较。但我要表明的是,袭警罪是一项严重的罪行,曾健超袭警罪成只有被判五周,从表面上看似乎轻判了。另一方面,香港警察文明执法是举世闻名的,出现7警殴打疑犯应该是情有可原之处的。
黑白自在:这样的判决,对香港的法治,对社会和谐,对政府的治理能力,对警察维护治安的能力,会产生什么影响?
顾敏康:目前这个判决对香港法治的冲击巨大,因为“占中”搞手至今逍遥法外,维护法治的警察因为冲动行为被重判,令将警察妖魔化的反政府人士感觉理直气壮;令整个警队的士气严重被挫,政府依法施政将不可避免受到更大阻力,社会将变得越来越动荡。这令人担忧。
黑白自在:据香港媒体报道,对7名警察提起起诉的是香港警方,您怎么看?
顾敏康:这倒不必惊讶,因为制度不同所致。不过,我理解起诉7名警察的主要是香港律政司。我想表达的是,占中过去两年多,律政司迟迟不起诉占中搞手,对香港法治有重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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