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英国法官杜大卫在这次判决中,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他的立场,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判决结果。如果他是站在维护警察执法权、维护香港社会治安风气、打击违法犯罪者的角度,就会轻判警察。如果他强调的是违法者的“人权”,就会重判警察。
其次,我们不能因为杜大卫是英国人就认定他支持“占中”,但是英国对“占中”的态度,是举世皆知的。可以说,香港之所以会闹出“占中”这回事,和港英政府离开香港前十几年处心积虑埋下的政治地雷(比如中英谈判后的十多年间突然填鸭式地猛给香港塞入英国发展了400多年才形成的民主制度),是分不开的。与此同时,香港的法律系统很大程度被英国法官和港英政府培养出来的人士把持,也是不争的事实。
第三,香港警察在“占中”期间的表现,被外界形容为“温柔如保姆”。在同样适用判例法的美国,警察对付违法者从来不心慈手软,前不久,美国民众抗议特朗普就职时,被警察打得头破血流的场面还历历在目。如果有人胆敢袭警,哪怕是有袭警嫌疑,就很可能会被当场击毙。美国警察误杀了不少被错认为有袭警嫌疑的黑人,但因此被定罪的警察是极少数(除了那位可怜的华裔警察)。美国之所以如此维护警察的执法权,是因为如果警察失去权威,社会秩序就会崩溃,到时候老百姓所受的将是千倍的伤害。那么,作为香港法官的杜大卫,判案时有没有考虑香港的社会治安问题,考虑香港会不会再次出现“占中”、旺角暴乱的可能性呢?
潘多拉魔盒
在许多法律人士眼中,法律恐怕只是一场翻云覆雨的游戏。普通人很难想象,那看似严谨的规则下,可以玩出多少颠倒黑白的花样。台湾曾有一个例子,一个凶徒砍人十几刀,控方律师痛斥此人丧心病狂毫无人性,辩方则认为,砍了十几刀都没把人砍死,说明避开要害,心存仁慈。此时法官如何裁量,就是“自由心证”的事了。
警察过度执法当然是问题,但在香港,真正的问题在于警察的执法权威不足。香港和台湾作为新兴的民主地区,都出现了同一现象:政府不够强、法治不够硬而民粹甚嚣尘上。港台警察同样都是“温柔如保姆”,几乎已经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了,如今偶然出点意外就被重判,只会令这一问题更加恶化。将来,如果香港再出现类似的违法行动,如果西方国家再次在香港策动颜色革命,哪个警察还敢出来执法?所以这个判决,可以说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