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清理,要求所有的市政府部门‘不准要’,从根上彻底铲除了奇葩证明生存多年的‘土壤’。”该工作人员表示,今后,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政府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调整和增设要求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
10余项证明取消但管得更严
在首批取消或调整的74项基层证明中,有10余项证明虽然取消了,但政府部门的管理门槛不但没降低,反而管得更严。
如“无工作人员申请低保的个人收入证明”,原来由市民政局要求街道社保所开具,一些群众为了“吃低保”就在社保所软硬兼施开证明。“像这种情况,就必须要加重审查,不能简化手续,甚至还要更为复杂,以免有人钻空子。”
还有如“夫妻共同收养子女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委托办理登记手续证明”,该证明取消后,调整为申请人提交不能到场一方的委托公证书办理。
“办理委托公证的手续更为严谨,但为了避免后续麻烦才会如此调整,因为收养子女对家庭也是大事。”有关负责人解释。
“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在京长期实际居住证明”,调整为由申请人提交房主、户主书面声明及通过社区民警入户调查办理。
>>要求
部门对接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据悉,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做好后续对接工作,如修订相关规定,简化事项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等。
在市级层面调整完成后,按照“谁设定、谁清理”原则,各区也将清理本区群众办事创业提交的各类证明。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或者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或是能通过有效证件、有效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证明,各区将在12月底前完成清理。
今后,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市、区政府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调整和增设要求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确需调整增设的,要分别报送同级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