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74项基层证明统一取消
过去,老年人补办个结婚登记,过程既有些复杂又有些荒谬,首先需要提供一份夫妻关系的证明,证明俩人是“事实婚姻”,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一份直系亲属的证明,即由儿女证明“我爸妈确实是夫妻关系”,然后儿女还需要再提供一份证明,证明自己确实是儿女……这些“奇葩”证明,都集中由作为“政府神经末梢”的街道和居(村)委会来出具。今后,类似这种在办事过程中需要出具的五花八门的证明将不再需要。
“我爸妈是夫妻”、“我是我爸妈的女儿”、“我还活着”……今后,类似这样的“奇葩证明”将消失。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政府审改办获悉,本市统一取消74项市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证明,涉及卫生、医疗、住房、就业、上学等多项市民日常办事内容,其中20项证明直接取消;53项证明调整办事方式,也不再由基层部门开具;还有一项调整了证明的开具部门。
74项“奇葩证明”今后不再需要
近日,市政府审改办下发“关于取消调整74项市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的通知”,74项基层证明被取消,这些证明原开具单位皆为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涉及近10个政府主管部门。如同补办结婚登记时双方需要的关系证明,这些被取消的证明中,不少都是街道、居委会根本无从证明的“奇葩”证明。“无工作单位人员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个人收入证明”、“人户分离的年龄在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领高龄老人津贴的健在证明”、“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证明”、“申请骨灰撒海的经办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这些本不该由街道、居委会来出具的证明,统统被取消。
政府转变办事方式改证明为内部核查
不开证明了,但相关事项还需正常办理。此次取消74项基层证明的目录清单中,明确了各项证明所对应的主管部门,包括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委、市交通委、市城管局等。取消基层证明后,这些部门要求改变相应的办理方式,第一种是取消证明后,改为内部调查核实,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来“证明”,不再由办事人来回跑腿开证明。如“申办收养子女登记的收养人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取消后,将由市民政局“通过部门的内部调查核实或第三方收养评估办理”。
第二种方式是取消证明,改为由申请人提交有效证件或凭证即可,包括有效的医疗证明、银行收入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等。如“申请骨灰撒海的经办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取消后,申请人只需提交本人公民身份证、个人书面承诺书或申请人同殡仪服务机构签署的协议书即可。
另一种方式是个人书面承诺或双方协议即可办理,如签署一份“我××××情况,如出现×××,负一切法律责任”的声明。补办婚姻登记的双方关系证明,取消后改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外加夫妻双方的个人声明。
年底前各区政府要求完成证明清理
据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取消的74项基层开具的证明中,有20项证明属于直接作废,由于相关政策的调整,证明的设立依据已废止,如二孩放开后,多项涉及市卫计委的相关证明直接取消,包括“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婚育情况证明”等;另外53项属于取消证明后,相关政府部门要求通过调整办事方式受理;还有一项“无犯罪记录证明”,居委会无法证明的事项,调整为由派出所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