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析落马央企高管大幅增加:巡视是背后原因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先后发布了37位中管干部接受组织调查信息,发布了34份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
《检察日报》记者梳理发现,2015年艰苦卓绝的“打虎”行动,依然面对监督“一把手”这块硬骨头;在央企、金融机构等新领域收获“颇丰”;在纪律挺在前面的理念下,更加明确了遵守政治纪律排在首位,纪律审查工作迅速回归本质。
(一)1/3担任正职“一把手”
2015年查处的37名中管领导干部中,正担任正职“一把手”的至少有13名,超过落马总数的1/3。分别为杨卫泽(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景春华(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徐建一(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廖永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王天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余远辉(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周本顺(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栋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邓崎琳(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苏树林(福建省委原副书记、省长)、朱福寿(东风汽车公司党委原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司献民(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常小兵(中国电信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其中首次出现省委书记(周本顺),省长(苏树林),还包括1名中央国家部委正职领导(杨栋梁),2名省会城市市委书记(杨卫泽、余远辉),1名省委秘书长(景春华),7名央企领导(徐建一、廖永远、王天普、邓崎琳、朱福寿、司献民、常小兵)。
值得一提的是,接受组织调查的37位中管干部,有些被查时虽没有担任“一把手”,但绝大部分此前都曾在关键岗位任职,担任过各级“一把手”。
再看十八大以来落马的中管央企领导情况。截至2015年11月24日,共有64名中管央企领导落马,其中“一把手”共36人,占56%。
此外,查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天网行动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显示这100名外逃人员中,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的多达48人,占到了接近50%。
从案件查处情况看,很多落马官员的贪腐问题都发生在其担任“一把手”期间。如何治理“一把手”腐败问题应该说是困扰当前中国权力监督的“政治迷思”,也是当前进一步深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命题。
监督“一把手”:骨头难啃从哪儿下手?
在一个班子中,“一把手”尤为重要,只有把“一把手”看住了,把领导班子建设好了,才能以上率下,一个地方和部门的风气才能正起来。同时还要掌握好后备干部、即将进入党政领导班子的干部情况,不能出现“带病提拔、边腐边升”。
针对这一难题,各级政府着力探索制度突破和机制创新来约束“一把手”权力,比如分权约束,推行清权确权机制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机制;实行程序约束,推行末位表态制度;实行责任约束,推行主体责任机制、述职述廉机制、勤政评议机制等。这些具体措施对于破解“一把手”腐败问题提供了实践借鉴。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从发生形态上看,“一把手”腐败深深地嵌入现行权力运行体系和特权思想观念之中,结构性的调整并不能从本质上消除“一把手”腐败问题的根源,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让权力本身成为一种负担,用责任让权力负重前行,而不是沦为一种特别利益的获取。“一把手”之所以是腐败的高危人群,其要害在于权力行使处于垄断地位,没有遇到有效的界限。
结合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精神,治理“一把手”腐败问题,一方面要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催生“一把手”接受监督的内在动力,强化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影响“一把手”的舒适度和舒服感,让监督和制约成为检验“一把手”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的试金石。另一方面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外在压力,科学分解和配置“一把手”权力,形成责任传导链条和拓展外部监督力量,形成权力与责任相对称的格局。更重要的是,要破除人们对“一把手”权力的人格依附,让权力者真正回归其公共角色。
(二)1/3被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梳理34份领导干部的纪律处分通报,10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分别为令计划(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徐建一(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少麟(江苏省委原常委、省委秘书长)、令政策(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肖天(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奚晓明(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党组成员)、余远辉(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党委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潘逸阳(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杨栋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周本顺(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除上述接近1/3的中管干部被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外,另有14位领导干部被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6位领导干部被指“无视党的政治规矩”,这6人为杨卫泽(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朱明国(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王敏(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苏荣(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仇和(云南省委原副书记);3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分别为谷春立(吉林省原副省长)、乐大克(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白雪山(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
为啥说政治纪律是纪律战线的总头头?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其中,党的政治纪律是硬约束和高压线,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927年,党的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即明确提出“政治纪律”一词,并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不应将党的纪律在日常生活中机械的应用”。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指出,“一个党如果允许它的党员完全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这个党当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同年,邓小平同志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中进一步指出,“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这一点现在特别重要。谁要违反这一点,谁就要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把这一点作为当前的重点。”2015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严肃指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重新划分了违纪类型,将违纪行为分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六类,第六章还规定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董芳认为,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发展下去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更应该带头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三)1/3身份是央企高管
2014年发布的被查中管干部,来自中央国家机关的共计7人、中管企业共计2人;2015年,两项数据分别增至10人和9人。
从以上数据看,2015年从中管企业落马的领导干部增幅大,占到了整个中管干部落马总数的将近1/3。
2015年落马的9人中,有中石油原总经理廖永远,中海油原副总经理吴振芳,中石化原总经理王天普,武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邓崎琳,中国电信原副总经理冷荣泉,中国电信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东风汽车公司原总经理朱福寿,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司献民,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
记者了解到,十八大以来,截至2015年11月24日,共有64名中管央企领导落马。这些人大多来自能源、通信、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领域。其中,能源领域最为集中,约占总人数的39%。
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来看,巡视央企频率加快,力度加大。其中,2013年巡视2户央企,2014年巡视10户,2015年巡视43户,占全部中管央企的72%。由此可以看出,不少央企领导落马与巡视力度加大密切相关。
落马央企高管大幅增加:巡视是背后原因
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用两年多时间完成了对中管央企的巡视全覆盖。中管企业落马领导干部增速快,探究背后原因,一个绕不开的关键词是:巡视。
2015年接受调查的9位央企高管,其中6位所在企业于2015年接受巡视,分别为中石油总经理廖永远,中海油原副总吴振芳,中石化原总经理王天普,武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邓崎琳,中国电信原副总经理冷荣泉,中国电信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
大力度巡视中管央企是个新增项目,但巡视组并未厚此薄彼。十八大以来的8轮巡视,实现了对地方、中管央企和金融单位的巡视全覆盖。仅2015年,中央巡视组就巡视了43家央企、17个中央国家机关和21家金融单位。
接受中央巡视组巡视的金融单位中,证监会被查处2人,分别为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助理张育军和原党委委员、原副主席姚刚。
此外,中国民航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来振也是在中央巡视组进驻后被查处的。据了解,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中,一半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操作规程,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正在改进中推进,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有专家认为,巡视工作的地位、作用越来越强化,成为党内监督的尖兵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