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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涉命案羁押2年获释 被判国家赔偿180万元(2)

2015-05-04 07:42:0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10人涉命案羁押2年获释 被判国家赔偿180万元

三年前发生命案的台球厅,如今已废弃并破旧不堪。新京报记者 王大鹏 摄

齐少欢、齐亚博、刘少峰和李晓岭由于事发当晚在该台球厅打球,进入警方视线。根据鸡泽警方的破案报告,经过两次测谎实验,4人被确认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获得认罪口供后,警方将他们刑事拘留。此后又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逮捕了他们的7名亲属。

鸡泽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事发深夜,齐亚博、齐少欢、刘少峰、李晓岭翻墙进入台球厅,持刀将看店的张某杀死,抢走硬币1200余元。4人父母得知后,商量对策,由齐少欢的父亲齐占学将抢劫的硬币1200余元,让齐少欢的姨夫闫选民兑换成700元纸币,齐亚博的母亲马爱芳则将杀人凶器刀子丢弃。

2013年10月11日,该案在邯郸市中院一审开庭。法庭上,众被告人翻供,均称其认罪笔录系刑讯逼供所致。而该案的破案过程一直被指疑点重重:作案工具一直未找到,警方未提取行凶人的足迹,未在被告人当时所穿的衣服上检验出被害人的血迹或DNA。

齐少欢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2012年4月5日被刑事拘留,到当年5月11日被批捕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遭到了刑讯逼供。“他们把我吊起来,用铁棍压腿,不让睡觉。”他说,自己最后受不了痛苦,只得做了认罪口供。另外三个年轻人也称,警方将他们的双臂吊起,脚不能着地、长时间不让睡觉,最后只得分别承认了“犯罪事实”。

对此说法,鸡泽县公安局宣传科负责人则回应记者称“不知情”。

被“嫌疑人”改变的生活

去年3月,对此案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的邯郸市检察院、鸡泽县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撤诉。4月9日同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次日,11名被告人重获自由,除其中一人羁押479天外,其余10人均被羁押了700余天。同年12月底,邯郸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国家赔偿决定,11人共获得约180万元的国家赔偿金,今年3月29日全部到位。

重获自由后,四个年轻人很快意识到,比证明自己清白更难的是,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

李晓岭和母亲李素江因此案身陷囹圄,其父因这起案子一直不敢露面,在外乞讨为生,结婚不久的妻子也和他离婚。同样,齐少欢的妻子和刘少峰的嫂子也因此案出走并改嫁。

其中,刘少峰的哥哥难以接受这个事实,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这让他很是内疚。“我们放出来那天,他扑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我们抱头痛哭”,一同获释的刘少峰母亲刘净霞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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