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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67名国企高管落马 38人为企业一把手(3)

2014-09-15 07:32:37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他解释说,今后国企高管要走两条道,一个是从政府官员中过来的国企负责人,仍是国家公务员身份,是不应该也不能拿高薪的,这是国际惯例,另一个是通过招聘而来的职业经理人,可拿高薪,但跟业绩挂钩。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说,简单地降低国企高管薪酬,确实可能造成央企高管怠工或寻租等。他认为,对央企高管薪酬,不宜采取类似官员的整风方式,因为央企高管的激励水平对企业价值有重大影响。

    刘胜军与汪玉凯持有相同观点,认为国企高管的身份应该明晰化为“经理人”,不能停留在“既是官员又是企业家”的混沌状态。他同时认为,国企改革的目光不能局限于国企本身,对于央企改革而言,打破行政垄断所带来的竞争压力,可能比内部的体制突破更为有效和可行。

十八大后67名国企高管落马 38人为企业一把手

    资料图:十八大后国企落马高管梳理。京华时报

    十八大以来,国企成为反腐的主战场之一。记者梳理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案件通报发现,十八大以来因各种违纪而落马的67名国企高管中,“一把手”达38人,落马者涉及石油、电力、通信多个行业,财务、招投标等成腐败高发领域。

    作为国企改革的举措之一,近日,媒体报道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望在年内出台,今后国企高管薪酬将采用差异化薪酬调控的办法,如何预防国企高管腐败,有待关注。

    京华时报记者陈荞

    □腐败数据

    落马者38人为企业一把手

    中纪委网站案件查处一栏显示,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2月,中纪委平均每月公布国企违纪干部数量为1-2例,今年3月以来,该数字显著增加,平均每月6-8起,个别月份甚至超过10起,如今年6月和8月,被调查及移送司法机关的国企高管人数分别为11人、10人。国企反腐的高压态势可见一斑。

    京华时报记者统计发现,十八大以来,国企系统因各类违纪而“落马”的高管已有67人,其中担任所在公司或集团一把手职务的有38人,如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等;担任副职的有25人,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鲁向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敏杰等;其余4人虽非企业掌舵人,但也身居要职或“肥缺”,如福建省烟草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佳和,陕西有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宝钛集团原技改办副主任李周岐等。

    落马者涉及油、煤、气、电、通信、金融、运输、军工等行业,仅油、煤、气、电四个基础能源领域的就达到17人,其中有7人在石油企业,4人在煤炭企业,5人在电力企业,1人在天然气企业。

    国企高管落马行业较多的还有建设投资领域为8人、传媒教育领域为8人、金融领域4人、通信领域3人,运输、盐业、钢铁及军工四个领域各有2人被调查。此外,烟草、冶金、有色光电等多个领域均有落马者。

    贪污数额百万到千万不等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国企改革以薪酬作为改革突破口,这是可取的。现在很多国企负责人薪酬差别很大,有的五六十万元,有的上百万元,这和一线员工的收入拉开几十倍,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也和社会主义宗旨发生了背离。

    2013年8月因卷入中石油腐败窝案落马的中石油原副总经理、昆仑能源原董事长李华林,就曾被曝出其2012年薪酬总计为1094.7万元。

    尽管如此高薪,国企高管贪污受贿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京华时报记者统计发现,落马的67名国企高管中,已有33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其中有29人已被查明有贪污受贿或挪用公款等贪腐行为。

    33名移交司法机关的人中,已公布的贪污受贿金额仅涉及9人,涉案额从数百万到数千万不等,低的如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王振坤,被检方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64.8万元,高的如今年被判刑的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被控贪污受贿7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00多万元。更多高管的贪腐情况目前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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