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总体的观念转变,权利保障和公开透明亦是本次看守所立法方向。
程雷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正与公安部监管局合作,在全国的一些看守所进行试点改革。其中两项主要内容是在押人员巡查制度和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前者选任老百姓作为特邀监督员,凭证可随时进入看守所与在押人员交谈,进行突击检查。后者则是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成立投诉委员会,受理在押人员的重大疑难投诉。
他表示,试点两三年来都效果不错,让看守所变得越来越开放透明。
另一个期待实现的是审前会见难题。在中国,通常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后见到家属最早的时间就是开庭的时候。对此,程雷表示,其实法律并没有规定不允许会见。“看守所自己的规范性文件中说,要经申请让办案部门同意,那办案部门肯定为了侦查便利,就不让见。”程雷认为这是法律规定不明确,执法上有偏差,从而剥夺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本次立法中亦需要去突破。
严格提外审是另一项改革。程雷介绍,刑讯逼供通常是在来看守所之前,或把人提解到外。如今提解在押人员需当地公安局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要求当天就要返回,不能在外过夜。且出所回所都需要体检。
尽管改革成绩斐然,但担忧仍然存在。公安部的良好意愿,能否在全国2700多个看守所得到落实?程雷对此并不持乐观态度,“中央政策再好,公安局在破大案要案的时候,压力来了,要求看守所配合侦查,你说地方看守所所长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