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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案灰色利益链:看守所副所长收钱传授如何减刑(1)

2014-02-26 08:13:35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条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部分案情,检察机关对此立案24人,涉案范围波及司法机关、看守所、法院系统及部分律师、社会人员。一段时间以来,记者对此案进行调查发现,涉案者多为“知法犯法”的律师和执法者。令人震惊的是,在“购买检举线索谋求立功减刑”之外,还出现了罪犯买通律师和公职人员、继而假造立功的案中案。

    花钱买通关节 刑期一减再减

    今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上的一则通报,让张海假立功案浮出水面。通报显示,张海案原生效判决认定张海有立功表现的事实可能有误,对此进行立案审查。

    2007年2月,佛山市中院判决张海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执行有期徒刑15年,张海不服判决并上诉至广东省高院。2008年9月,省高院认定张海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他人在佛山市禅城区抢劫致人死亡的事实,佛山公安机关据此侦查破案,构成立功,故改判张海执行有期徒刑10年。

    举报、破案、立功,看似顺理成章,背后却掩藏着惊人黑幕交易。记者调查发现,当年协助张海立功减刑的多名律师和执法人员均属于知法犯法,在他们的运作下,法律程序变成了环环相扣的灰色利益链。

    第1步

    律师花3万元找线索

    一份司法资料显示,2006年下半年,原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发为帮助其当事人张海立功减刑,找到时任佛山市看守所副所长罗建能,要罗建能为张海寻找检举立功线索材料,并送给罗建能3万元。

    第2步

    执法者传授如何减刑

    “只要是张海举报的,他们肯定去查。”一名涉案者在证言中这样说。收到好处费后,罗建能竟然一反常态,向张海等人传授在押人员如何立功减刑,并将一起抢劫案线索告知张海的代理律师,通知张海检举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为了给张海“举报”创造条件,罗建能还将涉嫌抢劫的张某调至张海的监仓。

    第3步

    民警假破案掩盖假立功

    现已查明,罗建能将张海的检举材料,以看守所名义移交给佛山市禅城区澜石派出所办理,在没有破案的情况下,澜石派出所将该案材料交给了佛山市看守所,罗建能事后送了3000元给澜石派出所民警宋祥来。

    随后,佛山市看守所向省高院出具张海在押期间有立功表现的书面意见,省高院二审据此认定张海有立功情节,并改判张海有期徒刑10年。

    为了实现减刑 故意导演犯罪

    2008年11月,张海被交付佛山监狱执行刑罚,先后被调往番禺监狱和武江监狱服刑。此后不到三年时间,张海在服刑期间一再获得立功、重大立功减刑,2011年初提前走出监狱。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这些立功表现均属“造假而为”,韶关市中院2013年对张海两次减刑裁定予以撤销,省高院也对张海二审判决予以立案再审。

    像张海这样的“假立功”案件并非孤例。记者调查发现,个别律师与执法者互相串通,为帮助当事人减刑,“没线索制造线索、无犯罪制造犯罪”,甚至让无辜者身陷囹圄。

    ●案例

    无辜青年差点成了毒贩

    2013年4月,龙岗区看守所在押人员杨某某举报称,赵某某长期在龙岗贩卖毒品。公安机关随后安排线人向赵某某“要货”,并在交货现场“人赃俱获”,随后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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