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生产商从生产和销售特许商品中获得收益,不享有与奥运相关联的市场营销权利。
(二)征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意愿成为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计划特许生产商的企业(以下简称应征企业)。应征企业应具有开发、设计、组织生产本部分“(三)征集特许商品类别”内特许商品的能力并符合征集条件。
(三)征集特许商品类别
此次公开征集以下类别特许商品的特许生产商:
1.徽章、钥匙扣及其他非贵金属制品
2.服装、服饰及配饰
3.丝绸制品
4.贵金属制品
5.文具
6.陶瓷制品(含紫砂壶)
根据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将陆续开展其他类别特许商品特许生产商的征集工作。为了鼓励特许生产商专注于主营业务领域,促进特许商品“系列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所有特许生产商在整个特许经营计划过程中参与特许商品开发、设计、组织生产的特许商品类别数量不得超过3个。
5月25日,北京冬奥组委官网发布征集公告,面向国内征集首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会)特许生产商。图为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千龙网发北京冬奥组委供图
二、征集条件
(一)企业资信状况及社会信誉良好;
(二)企业注册成立2年以上,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三)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四)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达标;
(五)通过环保体系认证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环保检测达标;
(六)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已建立安全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
(七)具备良好的产品开发、设计、组织生产、市场营销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相关具体要求将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特许经营计划特许生产商征集书》(以下简称《征集书》)中予以规定。
三、权利授予
(一)权利范围
经北京冬奥组委批准,特许生产商有权在北京冬奥组委许可的特许商品类别范围内开发、设计、组织生产和向特许零售商销售带有北京冬奥组委授权标志的特许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