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
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迈上新高度——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系列述评之三
新华社记者刘奕湛、罗沙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学习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宪法,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必将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迈上新的高度,为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提供坚实宪法保障。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回想起庄严的宪法宣誓誓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长金寿浩依然十分激动。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宪法宣誓写入宪法,对国家工作人员来说,这是法定要求,更是一种鞭策。”金寿浩说,领导干部要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证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力量。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郑素侠说,修改后的宪法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符合法治发展规律。实施好宪法,不断改善和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我们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