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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引入物业管理 居民可“先尝后买”

2017-11-30 09:30:59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为摸清全市老旧小区底数,我们将对老旧小区住宅楼房节能效果和居民需求进行全面排查核实。”隋振江表示,各区根据排查结果,本着让居民参与进来,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确定整治小区、项目和内容;“十二五”时期甩项的,居民同意后继续实施;老旧小区属于商品房的,落实好开发商责任。市政府根据各区上报的项目,制定年度综合整治计划。

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将实施“六治七补三规范”。隋振江对此进一步解释说,“治”即治危房、治违法建设、治开墙打洞、治群租、治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治乱搭架空线。“补”则是补抗震节能、补市政基础设施、补停车设施、补居民上下楼设施、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小区治理体系、补小区信息化应用能力。“三规范”主要是规范小区自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规范地下空间利用。

此外,在简易住宅楼腾退方面,下一步将在规划条件允许的地区,采取拆除重建模式;规划条件不允许的地区,拟采用“保障对保障”方式外迁人口,拆除后腾退土地用于留白增绿、补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抗震加固推进实施难度大的,调整改造方案,按照拆除重建方式组织实施。拆除重建方式参照“一会三函”办理审批手续,审批权限下放。

培养居民付费意识物业服务可“先尝后买”

对于老旧小区普遍缺乏的“物业管理”,隋振江表示,综合整治后,可通过“先尝后买”等方式,将专业化物业服务引入老旧小区,培养居民对物业服务的付费意识,逐步提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实现由“准物业”管理向专业化物业管理转型。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不同于新建工程,整治过程中涉及多个业主和权利人利益调整,由于缺乏法律依据,给整治工作推进带来一定困难。”隋振江提出,建议通过稳步推进市人大立法规范寻求居民共识的程序,固化民意立项结果,简化审批程序,维护小区居民整体利益,保护参与改造企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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