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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

2017-11-01 16:41:56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注意到中方参与俄远东跨越式发展区和自由港开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将继续支持中方企业在俄远东地区开展港口物流、资源开发、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等领域互利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项目;

——商定建立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实业理事会,进一步协调实业理事会工作,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两国企业间交流。为实施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投资项目,将研究在跨境合作项目周边建立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可能性。制定共同开发“滨海1号”和“滨海2号”国际交通走廊的政府间文件和建设规划;

——探讨编制共同保护开发黑瞎子岛规划,包括建立保护开发工作机制;

——对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合作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积极评价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地方合作理事会在促进两地区经济发展、拓展两地区科教文化合作、深化两地区民众传统友谊方面发挥的作用。将在现有“长江—伏尔加河”地方合作机制框架内继续推进投资及产能合作,选择适宜地区共建产业园区,编制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投资指南。支持两地区在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合作,继续共同办好两地区青年论坛;

——支持创建和运营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人文合作并指出,坚实的社会基础是中俄关系长期发展的保障。双方认为,顺利落实《中俄人文合作行动计划》,不断发展深化人文合作,对巩固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双方:

——对“中俄媒体交流年”框架内的各项活动表示满意,认为举办该活动对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推动媒体业共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将支持进一步扩大两国广播、电影、电视、平面媒体、媒体产业、新媒体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高度评价教育领域合作成果,将以扩大教育领域交流共识为基础,力争在2020年完成互派留学交流人员达10万人这一目标。双方鼓励两国高校间建立直接联系,继续推动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建设和招生工作,大力支持中俄同类大学联盟扩大合作,为北京大学和莫斯科大学共同牵头成立的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双方支持在语言教学领域开展合作,将按照对等原则并在两国法律框架内,明确在俄罗斯建立孔子学院和在中国建立俄语中心的条件及其运作模式。双方同意继续举办中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大学生艺术节、语言大赛、俄罗斯艺术大师班、智库对话、合作研究等机制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