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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遣返回令完成 必须先给其“定罪”(2)

2015-08-05 15:22:3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师出有名之后,遣返令完成,或许还将面临繁琐的程序问题。美国警方若想抓捕令完成,必须依美国当地法律。而令完成并非违反现居住国法律的犯罪嫌疑人,其涉嫌犯罪的行为即使被中国佐证,其嫌犯身份也有待美国当地法律认可。

无论是引渡,还是遣返、异地追诉等形式,其处理时间长、手续繁琐,而且面临很多限制,比如遣返很多都是以“非法移民或者非法居留”的名义,相比之下,劝返则更加高效。劝返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引渡替代手段,即说服外逃人员自愿回国投案。但要想把令完成劝回来,这个说服工程也相当艰巨。

不过,让我们不那么悲观的是,2014年以来到现在,中国已经完成10项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我国与泰国,俄罗斯,白俄罗斯,蒙古,吉尔吉斯斯坦等一些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并且参与了很多实际上涉及引渡问题的公约,比如《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消除一切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等。

截至2014年7月底,我国除了与38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外,也与51个国家签订含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的条约;截至2014年11月,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其中29项已生效),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46项已生效)。中国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等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此外,中国还积极参与“协助国分享被没收资产”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13年6月,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2014年10月,中美双方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等等。这一些措施都让我们看到了让程慕阳以及令完成回国的希望。沸腾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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