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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胁迫女童拍裸照被判2年 法院:猥亵儿童从重处罚

2018-06-13 07:41:00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男子网络猥亵女童 从重处罚被判两年

胁迫女童拍裸照,一审法院认定猥亵儿童未遂;检方抗诉后,二审法院认定犯罪事实成立且既遂

5月29日,男子诱骗31名女童拍裸照一审被判11年。图/南京市玄武区法院

通过网络,在不见面的情况下胁迫女童拍摄裸照,是否构成猥亵儿童罪?近日,湖北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网络猥亵儿童案件,引发外界关注。

检方查明,男子罗英以诱骗、恐吓方式获得女童裸照后,进一步提出侵犯要求未能得逞。一审法院认定罗英猥亵儿童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随后,检方提出抗诉。二审法院认定罗英犯罪事实成立且既遂,改判其有期徒刑2年。

编造身份骗取裸照

新京报记者从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获悉,2017年1月,中学生何菲上网时遇到一名男子搭讪。对方自称“施文”,聊了几句便要求她“爆照”。

对于这样的要求,何菲没有太放在心上,就发过去几张照片。但对方收到照片后,很快提出进一步要求,希望她发一些“露点”的照片,甚至索要“裸照”。何菲没有同意,并直接将对方删除。

事发时,何菲还不满14周岁,是一名初中在校生;而施文本名罗英,是一名社会青年。

罗英平日里喜欢在网上搜索女童的QQ号,添加后以各种手段获取裸照。通过QQ,他找到与何菲同校的张玲,通过恐吓等方式,逼迫其向何菲施压,以达到获得裸照目的。随后,罗英又使用另一个QQ号添加何菲,自称是同校的“学姐”。

在何菲面前,“学姐”精心编织出一个无意中认识罗英,因为未按要求发送裸照,结果被罗英找人“侵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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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女童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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