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小米发行申请受理 有望境内外同步发行

2018-06-09 11:30:04  中国证券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首单CDR申请获受理 小米有望境内外同步发行

据证监会官网披露,证监会已于6月7日接收并受理了小米集团的《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申请。至此,小米成为CDR试点的第一家申请企业。有投行人士指出,在小米之后,百度、阿里、京东和网易等公司也有望陆续提交CDR申请。

抢得申请CDR头筹的小米集团,身份颇为特殊,一个月前该公司刚向港交所提交了IPO申请,是港交所实行新上市制度后,首家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申请IPO的企业;而本次境内申请CDR试点,如果进展顺利,小米有望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

尝鲜同股不同权

虽然目前中国证监会尚未披露小米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申请的全文,不过,小米的在港上市申请文件中已披露了不少有效信息。

小米集团于5月3日在港提交上市申请,并将成为港股“同股不同权”的尝鲜者。市场人士预计,小米一旦上市,有望成为今年全球最大型的科技新股。

从股权结构看,小米股票分为A类股份和B类股份,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投票权为10票,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投票权为1票。具体来看,小米集团A类股份全部由创始人雷军(4.29亿股)和另一位联合创始人林斌(2.4亿股)持有,同时雷军还持有2.28亿股B类股份,以此计算,目前雷军合计持有小米集团31.4%的股权,拥有55.7%比例的投票权。

对于同股不同权的红筹企业发行CDR,《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存在投票权差异的,相关安排应当符合拟上市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明确维持特殊投票权的前提条件,特殊投票权不得随相关股份的转让而转让,以及除境内公开发行前公司章程已有合理规定外,境内公开发行后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高特殊投票权股份的数量及其代表投票权的比例。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